瑪莉娜從七零年代起即以先鋒者之姿,致力於「身體力行」的行為藝術,至今逾四十年,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行為藝術家之一。她以身體為媒介,用各種激進的表演挑戰社會認知,甚至屢次將自己推向身體和精神的極限。她的創作大量且驚世駭俗,曾與骷髏同睡,將鞭子、手槍交給觀眾對她任意處置等,還多次差點因表演喪命,引起相當大的震憾。
這些看似狂顛的行為,其實與她的成長歷程有很大的關係。出生於南斯拉夫的她,父母都是共産黨遊擊隊員,母親的軍事化教育讓親子關係冰冷而僵化,對母愛的缺憾成了她不能掙脫的心結,許多作品都隱含對母親強權的無聲抗議。
瑪莉娜的表演注重與觀眾之間的微妙關係,她以行為藝術為核心,逐漸鋪陳了一條包括現場表演、影像裝置、戲劇、電影等多項元素、充滿激情的藝術道路,並以推廣行為藝術為職志。她在藝術上的奉獻也深受肯定,曾在1997年獲得威尼斯雙年展金獅獎,2003年獲紐約舞蹈與表演藝術獎,及國際藝評人協會最佳商業畫廊表演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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