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原諒他77次》的小說名稱,啟發自《聖經》的馬太福音18章22節︰「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』」
基督教鼓勵信徒要饒恕別人,但人是情感動物,總會在能容忍的程度下作個底線吧!馬太福音第18章,記載門徒彼得,嘗試詢問耶穌到底要饒恕別人多少次才合理,讓大家有個指標可依循。他定出一個自覺已較高的要求︰7次。「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7次可以嗎?」(馬太福音18章21節)
彼得認為這個高於別人的標準會獲耶穌稱讚。但耶穌的答案叫他始料不及,因為耶穌提出的底線是他提出的70倍,而所謂70個七次亦不是一條簡單數學題,不等於原諒人70 X 7=490次便可停止,耶穌的意思是要門徒拋開原諒人要有次數限制的想法,我們應該無限量去饒恕別人的錯,故說出這個似有非有的數字。
作者李敏創作這故事時,均覺得大家不是聖人,70個七次實在太多,但七次就要對一段感情下定論又似乎太兒嬉,於是中間落墨,寫下77次這個實質數字,展開一段關於饒恕的愛情故事。
77次並非實質數字
香港作家李敏雖然有一段時間沒有執筆寫情愛事,但還是從朋友口中不斷接收愛情話,直至儲到一定存量,覺得是時候寫出來跟大家分享,就有了《原諒他77次》。她說:「我女兒教我的,You Only Live Once,所以能夠多聽別人的故事和感受,可以豐富自己。而從身邊友人聽到的故事,慢慢想到了一個問題,到底你可以忍受對方傷害自己幾多次,原諒他幾多次?」
其實李敏覺得每人心目中都對77次有不同解釋。「無論是不是77次,其實都是N那麼多次。這只是一個比喻,每人心目中的77次都是不同的數字。有人一次不忠百次不容,但亦有人可以包容到置死不渝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