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社會新聞事件報導,四十一歲高中教師在女學生年滿十八歲後拋妻棄子,並辭職與其同居,還高調上電視暢談他們的「合法」師生戀。不僅令糟糠妻與女學生家長氣炸,也讓學校束手無策。加州眾議員因此提出,不論學生是否成年都應嚴禁師生戀法案,違者若被定罪將被剝奪退休金與退休健保福利。共和黨州眾議員歐森(Kristin Olsen)起草的這項法案,旨在避免教師於學生成年後誘導其發生性關係,也嚴懲教師發性愛簡訊之類的引誘性溝通。法案若獲通過,加州將成為全美嚴禁師生戀的第二十四個州。
在加州,教師與成年學生談戀愛讓人皺眉,但並非不合法,端視各學校的政策。美國加州大學董事會則投票通過決定,禁止學生與可能為他們打分數的教職員發生戀情或性關係。校評議會主席比尼昂(Gayle Binion)說:「大學教育使命的健全取決於教職員身為良師、教育家和評核員的責任。」但這項規定引來社會學教授丹克(Barry Dank)的批評,認為這是大學管理階層濫用職權,成為某種獨裁主義形式。他說:「你情我願的情愛關係與他人無關,只與當事者有關。」丹克也曾與自己的學生約會,後來結婚。
新規定的支持者則認為,這可以防止教職員對學生濫用權力與影響力。加州大學的師生戀爭議去年鬧得沸沸湯湯,當時柏克萊法學院院長更因被學生指控性騷擾而辭職。根據新規定,與學生維持不正當關的教授可能面臨六種懲戒之一,輕者發警告函,最嚴重的可能被解聘。但再多的倫理綱常都不能拘束愛情的萌發,女大男小更不可能成為愛情的絆腳石。
而在台灣,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擬定校園性侵害與騷擾防制準則草案,條文中明文建議校園師生情愛行為「應避免」;如果無法避免,身為老師者就應主動「利害迴避」,避免相戀學生的評分或評鑑工作,以免引發教學不公爭議。這是校園師生戀首次在教育法令中被正式提及並建議防止,但由於涉及教師、學生戀愛自由的個人基本權利,可能引發爭議。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強調,這是「道德勸說」的條文,將由學校自行決定是否放入校規或教師聘約,以做更明確規範。 |